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证
部门 |
出具
部门 |
备注 |
|||
法律 |
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
1 |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证明 |
降低50%质量保证金 |
|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订)第十七条 |
|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2 |
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旅游景区不存在违法用地的证明材料 |
旅游景区开放备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7月29日修正)第六条 |
|
|
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
县级人民政府 |
|
3 |
主要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 |
|
《文化部、民政部关于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文人发〔2000〕第60号)第十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 |
|
4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娱乐场所设立、变更开办者审批 |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五条 |
|
|
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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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证
部门 |
出具
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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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
1 |
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证明 |
降低50%质量保证金 |
|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2020年11月29日第三次修订)第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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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县级文化和旅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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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旅游景区不存在违法用地的证明材料 |
旅游景区开放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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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7月29日修正)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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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
县级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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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主要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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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八条 |
|
《文化部、民政部关于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文人发〔2000〕第60号)第十条 |
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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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娱乐场所设立、变更开办者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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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20年11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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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行政审批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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