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秦皇岛万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当事人类型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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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01MA7K9BP9X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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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信息 |
案由 |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案 |
违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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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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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条款 |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3年)》第13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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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信息 |
决定书文号 |
(秦)文综罚字〔2024〕010-1号 |
决定书日期 |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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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类型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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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玖佰零叁元(903元),罚款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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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秦)文综罚字〔2024〕010-1号
2024-06-14 16:15:38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