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秦皇岛浩鑫旅行社有限公司 |
当事人类型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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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02589665784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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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信息 |
案由 |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
违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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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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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条款 |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3年)》第13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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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信息 |
决定书文号 |
(秦)文综罚字〔2024〕021-1号 |
决定书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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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类型 |
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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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叁仟贰佰玖拾伍元(3295元)整,责令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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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秦)文综罚字〔2024〕021-1号
2024-10-10 14:46:18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