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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文综罚字〔2026〕006-2号

2026-04-24 15:00:44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

雷春艳

当事人类型

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由信息

案由

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违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罚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自由裁量条款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

124

处罚决定

信息

决定书文号

(秦)文综罚字〔2026006-2

决定书日期

2026424

决定类型

罚款

决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整

执法主体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秦皇岛旅游文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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