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 事后公开 >正文


(秦)文综罚字〔2024〕011-001号

2024-07-04 15:37:47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

河北中州旅行社有限公司

当事人类型

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503MACADY2C2E

案由信息

案由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委派的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违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罚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自由裁量条款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3年)》第134条、第172

处罚决定

信息

决定书文号

 (秦)文综罚字〔2024011-001

决定书日期

202473

决定类型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

决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865.49元,给予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并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执法主体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秦皇岛旅游文化发布
新浪微博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