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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文综罚字〔2024〕011-002号

2024-07-04 15:37:49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

杜晓杰

当事人类型

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由信息

案由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违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罚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自由裁量条款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3年)》第134

处罚决定

信息

决定书文号

 (秦)文综罚字〔2024011-002

决定书日期

202473

决定类型

罚款

决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执法主体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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