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侯志伟 |
当事人类型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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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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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信息 |
案由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故意避开技术措施,故意为他人避开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 |
违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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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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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条款 |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23年)》第31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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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信息 |
决定书文号 |
(秦)文综罚字〔2024〕019号 |
决定书日期 |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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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类型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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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内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1208.09元,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手机、电脑主机、硬盘等工具、设备,罚款叁万元(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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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秦)文综罚字〔2024〕019号
2024-09-04 21:26:51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