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 事后公开 >正文


(秦)文综罚字〔2024〕022-1号

2024-10-10 14:49:31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

吴剑雄

当事人类型

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案由信息

案由

欺骗旅游者消费

违则条款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罚则条款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自由裁量条款

《秦皇岛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第275

处罚决定

信息

决定书文号

 (秦)文综罚字〔2024022-1

决定书日期

20241010

决定类型

罚款

决定内容

罚款伍仟元(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法主体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秦皇岛旅游文化发布
新浪微博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