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秦皇岛荣达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当事人类型 |
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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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02MA0CR345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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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信息 |
案由 |
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
违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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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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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条款 |
《秦皇岛市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6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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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信息 |
决定书文号 |
(秦)文综罚字〔2025〕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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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日期 |
2025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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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类型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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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内容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零捌元(108元)整,并处罚款壹万元(10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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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