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后公开 >正文


(秦)文综罚字〔2025〕010-002号

2025-07-22 15:04:09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名称

杨帆

当事人类型

自然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由信息

案由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违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

罚则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自由裁量条款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3年)》第131

处罚决定

信息

决定书文号

 (秦)文综罚字〔2025010-002

决定书日期

2025722

决定类型

罚款

决定内容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整

执法主体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秦皇岛旅游文化发布
新浪微博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