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
当事人名称 |
秦皇岛易佰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当事人类型 |
旅行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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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02308194649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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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信息 |
案由 |
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 |
违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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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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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条款 |
《河北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2023年)》第13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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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 信息 |
决定书文号 |
(秦)文综罚字〔2025〕012-1号 |
决定书日期 |
2025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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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类型 |
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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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叁佰贰拾柒点伍元(2327.5元)整,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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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
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
(秦)文综罚字〔2025〕012-1号
2025-08-15 14:43:38 文章来源:
市旅游文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