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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八五”普法规划出台

2021-09-24 08:24:50    文章来源: 秦皇岛日报

近日,市委、市政府转发《秦皇岛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全文如下。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普遍落实,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新局面的关键五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努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为重点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实践中发挥更大作用,加快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沿海强市、美丽港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党对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全社会大普法格局巩固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针对性、实效性全面加强,智能精准普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常态。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城市发展大局谋划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普法先行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打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

——坚持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融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社会治理各方面,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领会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

——坚持精准施策。继续通过“法律九进”(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开展“法治九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法守法示范家庭、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提高各层次各领域普法和依法治理水平。根据不同县区、部门、行业的实际,针对不同对象的法治需求,确定重点内容和方式,分层分类实施,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有成效。

——坚持守正创新。健全社会普法格局,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抓住数字化变革新机遇,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一体推进普法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二、重点内容

坚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时跟进“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宪法主题公园、广场等宣传阵地建设,在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拓展增加宪法宣传教育内容。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机关单位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主动落实民法典赋予的部门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权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模范遵守民法典。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宣传企业经营、证券金融、会计税收等方面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际贸易、外商投资、跨境电商、航运物流等涉外法律法规。适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大力宣传农村土地、集体产权、支持保护农业等涉农法律法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宣传生态修复、土壤污染防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

(五)深入宣传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建设法治秦皇岛、平安秦皇岛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社区矫正法等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适应建设现代化沿海强市的目标,宣传好海防、海警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国防安全,宣传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涉军维权、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人防、双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六)深入宣传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资源能源节约、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电信诈骗预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见义勇为、打击侵权假冒、民族宗教、统一战线、消费者权益维护、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慈善和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七)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深入宣传秦皇岛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坚持精准、精细、务实高效的原则,加大秦皇岛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力度。根据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特点和内容,通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普法和立法、执法的互促共进。

三、重点对象

按照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的要求,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提升公民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青少年、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实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工程。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会议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法评议,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讲法、用法,作好表率。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类分级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进知行合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交流和旁听庭审等活动。探索建立网络学法课堂、手机客户端学法专栏等,拓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程。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广泛开设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依托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学生权益,预防违法犯罪发生。

(三)实施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工程。顺应“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新形势,定期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讲座、法治交流、集中轮训等形式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团队走进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和普法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

(四)实施农民法治教育工程。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注重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实施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5年平均每20户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并加强培训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农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业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旅游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旅游经营者规范经营、旅游者文明旅游,共创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措施

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举措,促进法治文化润港城,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有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教育引导公民提高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回应社会关切。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加强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工作。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均衡配置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培育以案普法的知名品牌。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及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三)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实现普法主体多元化、运作社会化。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新闻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发动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嘉许制度。

(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供给质量。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的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充分发挥市级新媒体和“秦皇岛普法”微信公众号作用,推进县区和行业部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打造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发挥“学习强国”“河北网络干部学院”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形成多级互动传播。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不断增强公民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不断巩固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法治文化作品,让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接地气、润人心,有力发挥涵养功能。依托专业力量,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产品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建立市级法治文艺精品库。加大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文艺下基层。持续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博物院、文化馆、艺术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把法治元素融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秦皇岛段)建设,融入全市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阵地。充分利用街道大屏、公交移动电视,以及沿街商店、银行营业厅、通讯营业厅、公交站牌、出租车、商超、宾馆、医院等人员流动较大场所的LED屏,商业综合体幕墙等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挖掘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加强对我国法律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弘扬。

(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提高师生法治教育水平。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开展“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法治化水平。

(七)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推动政府部门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深化对本部门本系统突出问题的依法治理,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办事依法、严格执法、带头守法。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诚信文明示范景区”等创建活动。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八)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围绕省市中心工作,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巩固拓展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矿山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6个重点领域清理规范成果,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对乱象较多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八五”普法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下半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报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县区、部门和行业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按规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把各县区各部门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组织推动、检查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制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和考核评估做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在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的同时,重点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社会责任。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通信运营商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推进重心下移。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抓好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从政策、制度、机制和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普法一线倾斜。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每两年对县区法宣办和市直部门普法骨干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市级配备不少于5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各县区配备不少于2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学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切实保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承担的普法工作任务,统筹部门预算资金合理安排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五)加强评估检查。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全民普法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鼓励采用第三方评估的形式,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好中期督导检查和末期验收,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强化日常检查和督导,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规划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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