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组织七位专家对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复核审查等环节,现将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非遗科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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